近日,国家医保局宣布,已有5.2万家定点药店开售国家谈判药品,处方红利进一步流向药店。
据悉,截至2021年5月31日,92个药品在全国8.4万家定点医药机构配备,其中定点零售药店有5.2万家,占比达61.9%。
国家医保局指出,本次组织企业报送的配备信息共涉及92个药品,均为2020年谈判新增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品种,其中73个药品覆盖省份超过20个。早在今年4月份,国家医保局就组织专家从2020年新增的谈判药品中筛选出首批19种临床需求迫切,可替代性不强的药品,安排相关企业报送了已配备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信息,并开通公众查询渠道,以方便有需要的参保人就医购药。与4月份第一批配备机构数量相比,19个临床急需药品配备机构数量从3324家增加到5572家,增幅达68%。
而在今年5月,国家医保局会同卫生健康委出台了《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医保药品的供应保障范围,并实行与医疗机构统一的支付政策。该意见指出,要发挥定点零售药店分布广泛、市场化程度高、服务灵活的优势,与定点医疗机构互为补充,形成供应保障合力。
转自: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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