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若取消公积金需推出可替代产品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0-07-06





  持续数月的公积金存废之争或将画上一个句号。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下称《意见》),在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中,《意见》明确提到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业内人士认为,随着时代的发展,从企业减负和员工实际提取率的角度来说,取消公积金也未尝不可,但是需要一个替代品。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重庆市原市长黄奇帆撰文指出,除税收等政策以外,建议取消企业住房公积金制度,为企业直接降低12%的成本。他认为,住房公积金制度是1990年代初从新加坡学来的,现在我国房地产早已市场化,商业银行已成为提供房贷的主体,住房公积金存在的意义已经不大。这一建议引发大量争论。北京大学金融学刘俏和张峥两位教授发表署名文章《我们为什么反对“取消企业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政策建议?》予以反驳。文章称,“取消企业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个不恰当的,甚至可以说是一个糟糕的政策建议,不仅不能在‘非常时期’真正给企业减负,而且会破坏正常的市场规则和秩序,给经济生活带来一系列不必要的负面冲击。


  一部分人以为企业减负为名,建议取消公积金;而一部分人认为公积金作为民生保障的一部分,能够减轻工薪阶层购房及租房压力,应上调缴存基数。随着时代的发展,从企业减负和员工实际提取率的角度来说,取消公积金也未尝不可,但是需要一个替代品,如“住房保障银行”。


  易居企业集团CEO丁祖昱表示,2014年,住建部曾提出要建立建设住房保障银行。即在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基础上,采取适当方式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升级为住房保障银行。建立中国住房保障银行有两大好处:首先它作为住房保障性专业银行,有大量吸收存款的可能性,可以获得充分的资金,使住房保障得到基本的融资支撑;其次是住房保障银行不以盈利为目的,可以以优惠的贷款利率服务于住房保障,降低住房保障的融资成本和运行成本。


  他认为,只有出现一个相应的能够替代原本公积金在住房贷款中所起到的作用的产品,公积金的取消才是可行的。若非如此,公积金政策应当被保留。



  转自: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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