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公布 涉及8大行业34家企业


时间:2014-12-01





  本报讯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要求,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下达2014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4〕14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以公告形式公布了2014年第三批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企业名单详见中国有色网新闻中心。名单覆盖了炼铁、炼钢、钛合金、电解铝、铜冶炼、水泥、平板玻璃、造纸等8个行业34家企业。

  公告明确指出,有关省(区、市)要采取有效措施,在2014年底前关停列入公告名单内企业的生产线,拆除相关主体设备,确保不得恢复生产;各地须按照《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好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企业的现场检查验收和发布任务完成公告工作。

  工信部部长苗圩接受采访时曾表示,为适应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和大气污染防治的新要求,决定进一步加大淘汰力度,提前一年也就是在2014年完成“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任务,为先进产能留出空间。他还表示在2015年再多淘汰一批落后产能。

  淘汰落后产能是解决产能过剩、工业结构调整的必经之路。但其难点在于职工安置、资产损失、债务处理等一系列问题,对短期内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及就业亦有影响,因此是否能够真正落实也面临挑战。

来源:中国有色金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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