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用足用好投融资政策工具,支持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立足职能定位,在业务范围内提供信贷支持,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日前,辽宁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辽宁省分行联合印发《关于积极利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资金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提升的通知》,明确要以提高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深化政银合作机制,积极探索投融资模式创新,形成多元投入格局,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并提高投资标准和建设效益。
在重点支持领域上,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补短板、耕地地力保护提升。辽宁省要因地制宜实施“小田改大田”,全面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标准和建设质量。按照旱、涝、渍综合治理要求,支持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内农田灌溉排水设施建设,加强田间灌排工程与灌区骨干工程的衔接配套。坚持耕地“用养结合”,支持黑土地保护、轮作休耕、退化耕地治理等,加强农村低质低效土地盘活利用、“四荒地”开发利用。
在实施路径上,包括推进土地流转、择优选择主体、加快项目立项、多元筹措资金、创新融资模式等。辽宁省鼓励各地依托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市场主体和土地流转机构加强土地集中流转,引导土地规范有序流转,依法依规择优选择市场主体开展融资和进行项目实施。同时,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将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完善项目库,以项目为依托,择优支持具备市场融资资格和偿债能力的企业法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并探索以农田经营权等作质押向金融机构贷款筹措相应配套资金。
因地制宜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与乡村产业发展相结合,辽宁省还提出,要探索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生产、产业融合、现代农业园区、土地综合整治等项目运作模式,推动符合条件的公益性强、自身现金流不足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与经济效益好的项目统筹谋划,提高项目持续盈利能力。
转自: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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