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激发消费潜力,近日,福建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消费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着力促进“全福游、有全福”旅游消费增长。
《通知》提出,丰富夜间文旅活动。培育特色精品夜市,策划精品夜游,鼓励举办“深夜食堂”、灯光秀、文艺演出等夜间主题活动,发展一批文化沙龙、电影院、美术馆、剧院、24小时阅读空间。打造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鼓励古镇古街特色文化旅游街区项目与发展夜间经济相结合,建设一批夜间经济示范区和项目,省级安排资金予以奖励。鼓励各地举办文创旅游商品集市夜市,对政府组织的形成固定品牌的机制化常态化文旅集市给予奖励。
《通知》提出,推动“全福游、有全福”旅游消费升级。省级每年安排4000万元用于“全福游、有全福”品牌线上线下推广,打造2条大环线、4条特色支线及9条特色主题线路,开发系列旅游产品,推出优惠旅游套餐。每年安排不少于2000万元支持“全福游、有全福”沿线4A级以上重点景区和全域旅游县市完善旅游要素,健全旅游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通知》指出,支持文化旅游项目和设施建设。开发潜水帆船、邮轮游艇、低空旅游、滨海旅游、登山露营等体育旅游新业态,对各类文旅融合新业态典型项目、示范基地,按类型分别给予奖励。(吴健芳)
转自:中国旅游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7254。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