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指导意见》,要求新政在国庆之前落实完成。据公开资料统计,目前至少已有12省份对国有景区降价提出具体方案或要求,并明确时间表。部分省份早已先行,还推出其他优惠政策。
据了解,已出台国有景区降价方案的省份分别为湖南、湖北、山西、山东、贵州、云南、江苏、广西、安徽、青海、陕西、北京等地。
湖北:9月30日前,完成降低5A级景区门票价格;10月31日前,完成降低4A级景区门票价格。
山西:全省国有景区门票价格执行统一降价15%的优惠政策,执行至2019年底。
湖南:9月底前,全省至少27家重点国有景区降低票价。
江苏:已有6个景区降价。
贵州:9月底前公布第一批重点国有景区降价名单;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10月底前公布一批降价景区名单。
云南:10月1日前完成大幅降低国有景区门票及景区内索道、接驳车船价格,降低旅游线路产品成本的任务。
青海:以3A级、4A级景区为重点,认真开展景区定价成本调查或成本监审,科学测算制定降低重点景区门票价格工作方案,具体包括拟降价景区名称、景区等级、降价情况、执行时间等内容,于8月10日前报省发改委,9月底前落实到位。
安徽:十一黄金周旅游高峰之前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
北京:明确要求各区制定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方案,要求在9月15日前汇总降价情况,纠正不合理的收支。除此之外,还要总结降价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工作意见建议,并于2018年10月底前报送。
广西:将对部分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进行下调。
山东:9月底前,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有明显成效。
陕西:门票价格拟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形式;降低国有5A、4A级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其他景区门票价格原则上不得提高;旅游景区门票实行一票制。(作者:伍策 林溪)
转自: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