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为进一步促进体育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国家体育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共同修订完善了《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认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认定工作方案》),决定开展2022年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申报截止日期为7月8日。
根据《认定工作方案》,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应为在一定的地域空间范围内,为满足旅游者运动体验需求,开展冰雪运动、水上运动、航空运动、山地运动等户外运动以及其他运动项目,体育旅游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完善、服务功能完备、体育产品和服务丰富多样且全年持续供给,已安全运营3年以上,具有一定发展规模、辐射带动作用强、经济和社会效益突出的经营场所。申报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应具备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土地使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项审批手续齐备;管理或运营主体近3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诚信记录等条件。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的认定将按照“推荐申报—专家评审—研究确定—社会公示—公告授牌”的程序进行。
《通知》提出,各省(区、市)体育、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同时报送2021年认定的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发展情况报告。下一阶段,国家体育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将加强对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的监督管理,推动示范基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等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建立健全体育赛事活动“熔断”机制的通知》。同时,建立示范基地退出机制,不断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示范基地安全、规范、高质量发展。(见习记者 赵腾泽)
转自:中国旅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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