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取得好的成效,京沪等五地迎来支持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等激励措施。
国务院办公厅6月9日发布关于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及附件。根据文件,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良好金融秩序成效好的地方包括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
文件称,2022年支持上述地方或其辖内地区开展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在同等条件下对其申报金融改革试验区等方面给予重点考虑和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保险公司在上述地区开设分支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双创”、绿色公司信用类债券等金融创新产品。具体由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组织实施。
记者注意到,2020年享有类似激励措施的地方包括上海市、浙江省、江西省、广东省、四川省;2021年享有类似激励措施的地方包括北京市、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
此前,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修订形成《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激励措施的实施办法(2022)》。关于激励措施的落实,办法明确了五个方面的激励支持。
具体激励措施包括:适度加大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的支持力度;支持开展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在同等条件下对其申报金融改革试验区等予以重点考虑和支持;支持积极探索保险业改革;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等。
在今年获激励的五省(市)中,已有地方明确透露金融改革试验区申建计划。比如,北京市申请创建国家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去年印发的《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十四五”规划》提出,申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长三角区域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等。
转自:上海证券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