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城镇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管理,进一步提高地名标准化水平,省民政厅研究起草了《山东省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自即日起至8月12日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转自:山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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