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研学旅游要重视解决三个问题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4-07-24





  每到暑期,研学旅游市场总是很热。针对去年暑期市场暴露出来的问题,今年企业如何避免?


  杜绝虚假宣传 不可过度承诺


  随着自媒体营销的广泛应用,抖音、快手、微信成为游客选择旅游产品的重要渠道。在直播间,一些旅游企业委托大V、旅游达人做主播,将产品夸得天花乱坠,并且做出了一系列承诺。“保证能预约到最紧俏的景点门票”“住在北京三环内景区附近”“清北师哥师姐带你入园导览”“对孩子进行一对一服务”……虽然在签订旅游合同时这些口头承诺统统不见了,但学生家长却因此对产品期待很高,以至于实际行程中只要企业出现一点问题,家长就会觉得质价不符,进而引发投诉。究其原因,这类投诉的根源在于旅游企业虚假宣传,过度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发布的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履行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或者广告代言人的义务。也就是说旅行社将旅游产品委托直播间经营者招徕或者聘请主播在自己的直播间招徕,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旅行社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了发布虚假广告的后果及罚款金额。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即游客通过直播间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后,直播间承诺的服务内容应属于旅游合同的一部分,旅行社要全面履行,否则旅行社将构成违约。即使主播的招徕行为尚不构成商业广告只是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也规定:“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因此,恶性竞争或以增加流量为目的,不负责任的广告宣传要承担相应的行政或民事责任。


  做足风险评估 切实保障安全


  未成年人因参加研学旅游发生意外事件及侵权事件虽属个例,但对于旅游企业形象造成了恶劣影响。通常,旅游企业提供服务时,容易在以下几方面出现问题:一是未成年人缺乏自主识别潜在危险的能力,只注重游玩体验。开展研学旅游活动前,旅游企业未对未成年人进行充分的安全教育,因学生安全防患意识淡薄出现问题。二是旅游企业对交通、住宿、餐饮等服务环节未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对旅游目的地的地理环境、社会治安以及其他突发事件的预判能力有限,导致出现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旅游经营者组织、接待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旅游者,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暑期已经来临,随着利好政策的不断释放和市场的复苏,市场正迎来研学旅游高峰期。业界只有不断提升课程研发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和安全保障意识,才能把研学旅游服务做好。


  从严招聘人员 加强业务培训


  在旅游市场快速恢复过程中,人才短缺问题一直存在。到了暑期旺季,随着需求的增长,这个问题表现得更加明显。一些旅游企业为了留住客户,降低招聘要求,匆忙招聘人员,对应聘者审核不严,导致从业人员良莠不齐,服务质量难以保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应当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发现其具有前述行为记录的,不得录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应当每年定期对工作人员是否具有上述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查询。通过查询或者其他方式发现其工作人员具有上述行为的,应当及时解聘。


  根据规定,旅行社在招聘研学团队服务人员时,应对其资质进行严格审核,对其品德和背景进行调查,避免有不良记录的人员混入。加强对员工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方面的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职业素养,否则企业可能会因员工的违法违纪行为,承担相应的行政或民事责任。(杨艳辉 李 川)


  转自:中国旅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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