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教育部官网消息,近日,中国残联、教育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为推动新时代新征程残疾人教育特别是残疾人中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提出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规模和教师队伍最低标准。各校常设专业一般不少于4个,学历教育在校生规模不少于300人,班额原则上为8—20人。教职工与在校生比例不低于1:5,专任教师数不低于学校教职工总数的60%,并明确了专业课教师、“双师型”教师、兼职教师等不同类型教师的比例。
转自: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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