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上海期货交易所(下称上期所)发布公告,对铝期货合约进行修订,此次修订主要涉及铝期货交割品级的相关规定。
据悉,近年来随着铝锭冶炼技术的不断进步和铝现货行业的发展,市场对铝锭的标准有了更高的需求。为适应市场发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铝锭国标GB/T 1196-2008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新的铝锭国家标准GB/T 1196-2017。截至目前,铝现货市场已基本完成新旧国标的转换工作,为顺应铝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需要,进一步有效发挥铝期货品种功能,防范市场风险,上期所对铝期货的交割品级标准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方面,一是将铝期货合约中的交割品级调整为“标准品:铝锭,符合国标GB/T 1196-2017 AL99.70规定,其中铝含量不低于99.70%”。替代品:1、铝锭,符合国标GB/T1196-2017 AL99.80, AL99.85规定。2、铝锭,符合P1020A标准”;二是将铝期货合约附件第二条第1点调整为“用于本合约实物交割的铝,其铝含量、杂质含量和其他各项规定应当符合国标GB/T1196-2017 AL99.70的规定”。
上期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铝期货交割品级的修订过程中,上期所就铝生产企业、消费企业、贸易企业、指定交割仓库及相关期货公司会员等展开了广泛的市场调研。业界普遍认为,新的标准符合我国铝行业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此次修订案发布后将留出3个月过渡期,以确保铝期货交割工作的平稳运行和市场各方对修订条款的充分理解。
转自:中国有色金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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