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生态环保集团于2018年12月在武汉注册成立,首期注册资本金100亿元,是按企业化、市场化方式推动长江大保护的实施主体。长江环保集团不等不靠,积极探索服务新模式,有力助推了长江大保护。
一是试点先行污水处理项目。按照“一城一策一主体”,明确了“联通污水管网”这一治理关键,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城市污水处理和水环境系统综合治理模式。首批试点城市九江、岳阳、宜昌、芜湖4个试点城市的PPP项目先导工程已经全面开工。第二批重庆、武汉、南京、上海等多个试点城市的目标清单正在快速成型。截至目前,长江环保集团已与重庆、湖北等5省1市签署战略框架协议,与岳阳、九江等18个市(区)县签订共抓长江大保护合作协议;试点合作市县共计34个先导项目开工,全年计划完成投资500亿元。
二是探索各类资本合作。通过战略投资、新设公司、并购重组以及混合所有制等形式,与国内城镇污水处理龙头企业进行深入合作,2019年1月,长江环保集团、长江电力与北控水务分别签订业务层面深化合作协议、资本层面股份认购协议,长江环保集团与长江电力签署北控水务股份转让协议;长江环保集团拟与武汉水务集团签署武汉控股15%的股份转让协议,并已获得武汉国资委批准。6月,设立规模1000亿元的长江绿色发展投资基金;设立长江生态环保专项公益资金,每年筹集50亿元,用于长江经济带沿线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支持。
三是构建技术支持平台和产业链平台。通过组建长江生态环保产业联盟,聚合规划、设计、施工、运维、装备等各方资源,形成项目共建、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完整产业链。通过组建工程中心,建立研发机制、布局实验段点、联手专业机构,在城市污水污泥处理新技术、新工艺等方面,快速提升专业能力、快速解决现实问题、快速实现成果转化。
四是推动形成共抓大保护格局。积极融入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等省市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共抓长江大保护战略行动中,并推动试点城市与合作城市设立协调领导小组抓好落实。推动与12家央企、15家生态环保水务企业、20家规划设计科研院所、5家金融机构进行业务合作,并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加快形成各方共抓长江大保护的工作局面。
转自:国资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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