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冬以来,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公司全力做好原煤生产、发运,为保障区域迎峰度冬煤炭保供稳价作出贡献。
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公司与宁夏煤业、内蒙古公司密切合作,参考乌海周边及宁夏地区电煤市场价格,将电煤销售价格保持在合理区间,既稳定了区域电煤市场价格,又得到了用户的充分认可。按照全年365万吨保供合同签订量,严格监控每日合同兑现情况,中长期合同月度履约率全部达到国家能源集团要求。千方百计拓宽外购煤渠道,最大程度组织资源,全力满足电厂保供用煤需求。截至12月20日,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商品煤产量累计完成年度计划的117.8%,销售量完成年度计划的129.4%。
为实现稳定保供,国家能源集团乌海能源公司积极协调宁夏电力平罗公司将保供用煤短倒至利民公司区域外场地堆放,避免因闭环管理影响保供电煤用量。安排储存应急储备保供用煤5万吨,提前谋划、做好预案,保障乌海市电厂及公司长协单位特殊时期的用煤需求。如保供电厂及乌海区域内电厂因原料煤供应不足可能导致停机时,立即启动应急措施,通过调整产品结构、销售方向,安排最近的生产厂矿启动车辆外运绿色通道,保障保供电厂及乌海区域内电厂电煤稳定供应。全力开通产品外运新路线,积极与内蒙古东乌铁路公司、内蒙古三新铁路公司、宁夏西创运通供应链公司沟通协调,开通东乌铁路产品外运,确保精煤产品外销顺畅,满足客户需求。
转自:国资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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