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西电集团:加快推行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在强动力提效率上求实效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1-08-30





  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西电集团)成立于1959年7月,是集科研、开发、制造、贸易、金融为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为我国最具规模、成套能力最强的中压、高压、超高压、特高压交直流输配电设备和其他电工产品的研发、制造、试验、检测和服务基地。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以来,通过打出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改革“组合拳”,干部职工的活力动力进一步激发,市场化的经营管理理念不断增强。2020年,中国西电集团净利润、利润总额和全员劳动生产率分别增长20.1%、13%和12%。今年1至5月,实现新增订货95亿元、营业收入6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8%、23%。


  坚持三个突出 着力做好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顶层设计


  突出制度保障。中国西电集团在认真学习操作指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所属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所属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市场化选聘办法,同步调整了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薪酬管理办法等,从制度层面对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原则、实施范围、操作流程和退出管理等全过程进行规范,实现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与现行制度体系相互衔接,确保制度体系、实施过程和结果应用等能有据可循、协调有序。


  突出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中国西电集团以实施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为契机,开展授放权改革,制定权责划分清单,明确将业务发展规划、组织机构设置、科技创新合作、资产盘活利用等权利授权给经理层,全力支持所属企业经理层行权履职,加快市场响应速度,有效激发经理层成员干事创业热情。


  突出程序规范高效。中国西电集团在集团层面统一制定了经理层成员岗位聘任协议、企业经理层任期和契约化考核责任书、经营业绩责任书等“两书一协议”等文本模板,明确了签约程序,一人一岗逐级签订契约,层层分解任务,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与经理层成员签订岗位聘任协议书,与总经理签订年度及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再由总经理与经理层副职分别签订年度及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截至2021年5月,已实现各级次企业和所有子企业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全覆盖。


  坚持效益效率导向 着力提升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实效性


  建立与契约化管理相适应的考核指标体系。中国西电集团全面修订了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年度考核加大对净利润增长率、资产收益率和“两金”周转率等指标的考核力度,效益效率类指标权重达70%。在考核过程中,对所属制造类企业采用一套考核指标“一把尺子量到底”,通过行业和历史双对标,科学合理设置反映企业高质量发展、对标世界一流和提高企业运营质量的通用类指标,如净利润、营业收入增长率、研发投入强度等。对功能类企业,在通用类指标基础上,设置差异化指标,如“科改示范企业”增加研发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等指标,财务公司增加资本充足率指标,资产管理公司增加资产盘活效率指标。任期考核注重能够反映企业中长期经营成果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全员劳动生产率等指标。


  建立刚性兑现的差异化薪酬分配机制。中国西电集团修订了所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规定,根据考核得分,按照不同分段设置“阶梯式”的薪酬计算方式,指标综合得分低于基准值8%的每分1000元,超过基准值12%的每分30000元,得分越高薪酬越高,鼓励经理层不断“摸高”。根据签订的差异化契约及考核结果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对不同企业经理层,差异倍数可以达到3倍以上,同一企业经理层,差异倍数超过1.5倍。对所属企业专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实施集团党委党建、纪检考核与所在企业经理层考核双挂钩,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绩效薪酬标准由经理层考核结果确定,具体兑现系数与党建和纪检考核挂钩,在0.6到0.9之间浮动,推动企业经营班子形成发展合力。


  建立严格的退出管理机制。中国西电集团在制定的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中,明确年度经营业绩关键指标完成率均低于70%、连续两年未完成关键指标目标值、考核结果低于总分70%、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不称职”或任期考核结果为“不称职”、对违规经营投资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负有责任以及经董事会综合考评认定不适宜继续任职等7种情形,终止任期、免去现职。


  坚持市场化方向 以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为契机持续加大市场化选人用人力度


  中国西电集团坚持党管干部与市场化选聘有机结合,全面加大所属各企业经理层成员市场化选聘力度,2020年和2021年上半年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的原则,完成所属企业3名副总经理、3名总会计师和5名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化选聘,所属各企业通过契约化方式市场化引进技术专家、市场总监和管理骨干等30余人。对公开择优选聘的人员全部实施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岗位聘任合同和业绩考核责任书,对市场化选聘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协议终止后,严格按照聘任协议约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实现以劳动合同解决身份问题,以岗位合同解决能进能出、收入能高能低问题,根据考核结果刚性兑现薪酬和严格退出管理。


  转自:国资委网站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