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国—东盟经贸关系日益紧密,跨境电商作为新型贸易形态发展迅猛,已成为双边贸易增长的新引擎。随着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生效与实施、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谈判实质性结束,推动贸易规则协调与数字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已经成为深化区域经济合作的关键路径。当前,中国与东盟围绕关税互惠、原产地管理、智能通关等议题的合作进入新阶段,建立“单一窗口”互联互通机制并探索跨境电商关税互惠试点,对于提升中小企业参与度、增强通关便利性和制度透明度具有重要意义。
一、跨境电商关税互惠试点和“单一窗口”互联互通的发展现状
(一)跨境电商关税互惠试点取得积极成效
跨境电商作为外贸新业态蓬勃发展,已经成为推动中国与东盟贸易增长的重要力量。广西壮族自治区信息中心的公开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东盟跨境电商单一平台交易额已突破6000亿元人民币,连续三年保持两位数增长,企业“出海”活跃度持续提升。在此背景下,我国积极推进关税互惠试点,为跨境电商营造更加开放、便利的制度环境。目前,北京、上海、广州等跨境电商综试区已率先探索实施关税互惠政策,主要聚焦于简化关税申报流程、降低部分商品税率、优化原产地证书办理机制等方面。多地反映,政策落地后企业通关效率显著提升,关税负担明显减轻。据不完全统计,部分试点企业的平均报关时间缩短30%—40%,部分商品类目关税成本降幅达到15%以上。中国—东盟跨境电商的运营成本结构得到优化,政策得到了企业的广泛认可与积极响应。
(二)“单一窗口”平台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
“单一窗口”作为国际通关数字化的重要基础设施,近年来在全国范围内加快布局,功能体系持续完善。截至2023年底,海关总署推动“单一窗口”新增服务功能77项,覆盖23大类875项服务,并支持全国15个地区开展智慧口岸试点。仅上海“单一窗口”就已累计服务企业超60万家,支撑了全国超1/4的进出口贸易量。平台实现了报关、报检、税务、物流等多业务模块的集成应用,为企业提供了“一站式”数字通关服务。各地“单一窗口”在推进报文标准统一、部门协同联动、业务信息整合等方面持续发力,有效提升了通关便利化水平。我国部分重点节点口岸的平台运行数据显示,企业使用“单一窗口”系统后,企业通关时间从24小时缩短至最快半小时,船舶申报效率提升90% ,部分重点商品实现“即报即审”,显著提升了跨境物流周转效率和企业响应速度。尽管当前部分地区系统对接范围和技术兼容性仍在优化完善中,但“单一窗口”已逐步成为贸易数字化转型的核心平台,平台对贸易流程再造与政策执行效率提升的支撑能力正在不断增强。
(三)平台与政策逐步协同,形成良性互动格局
在跨境电商快速发展的同时,关税互惠政策与“单一窗口”平台之间的协同效应逐步显现。平台的建设为政策执行提供了高效通道,政策落地又反过来推动平台功能拓展与标准优化,形成机制与技术相互促进的发展局面。以广西等试点地区为例,企业可在“单一窗口”平台上直接办理关税申报、原产地证上传等业务,在同一系统内实现多部门并联审核与政策适用,大幅减少了重复材料提交和人工干预环节。同时,平台内集成的智能税号匹配、归类辅助、政策提示等功能,帮助企业准确理解和运用政策,有效降低了合规门槛,提高了政策利用率。总体来看,关税互惠试点与“单一窗口”平台的双轮驱动,正在形成以技术促政策落地、以政策牵引平台建设的良性发展态势,为下一阶段推动制度协同、规则对接和区域合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推进跨境电商关税互惠试点和“单一窗口”互联互通建设面临的挑战
(一)关税制度碎片化,政策规则落地难度较大
我国与东盟国家在税则归类、原产地规则及优惠适用条件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关税制度碎片化问题依然突出。不同国家使用的HS编码版本不一,我国企业在出口至东盟各国时,需针对不同市场分别进行税号匹配与归类申报,增加了人工干预和误判风险。企业在出口同一商品至东盟多个国家时,可能需适配数套不同的编码与税率,一旦归类不准确,可能面临关税追补、罚款乃至货物退运等风险。此外,RCEP框架下的原产地累积规则虽简化了区域供应链认定,但企业在实际操作中仍需协调成员国间诸如证书格式和有效期要求的标准差异,影响了企业对政策的可预测性和使用意愿。有研究表明,当前跨境电商企业在东盟市场的原产地优惠政策使用率尚有提升空间,部分中小企业甚至放弃申领,直接按一般税率缴税,政策红利利用不足。
(二)“单一窗口”互联互通不畅,平台协同效能尚未充分释放
“单一窗口”平台在国内已具备较强整合能力,但在区域层面,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仍存在障碍。目前东盟各国的“单一窗口”平台建设进度不一,数据结构、接口协议、认证方式等存在差异,我国“单一窗口”平台尚无法实现与主要贸易伙伴如越南、泰国等国家的实时数据交互。这使得企业在进出口过程中,仍需在多套系统间重复操作、手动补传材料,效率难以提升。同时,部分国家对通关数据的本地化存储和主权管理提出限制,阻碍了贸易信息的跨境共享。以数据传输为例,部分东南亚国家要求关键信息“存储在本地服务器”,这导致平台间无法进行自动审单、同步核验等关键环节,企业仍需额外通过第三方中介完成数据上传与验证,通关效率因此被拉低。此外,不同口岸平台功能差异明显,系统使用培训覆盖不足,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平台的统一推广与协同优化。
(三)政策工具与平台功能脱节,中小企业参与度和政策利用率低
目前,一些中小企业虽然具备跨境电商潜力,但在政策理解、平台操作、合规能力等方面存在明显短板。一方面,关税互惠试点政策涉及规则多、更新快,部分企业难以及时掌握和应用,特别是在商品归类、原产地核验、税率选择等环节缺乏专业指导,容易因操作不当产生合规风险。众多小微跨境电商企业难以独立完成原产地申报操作,对关税政策的实际运用能力仍需提升。另一方面,“单一窗口”平台虽然功能丰富,但在实际应用中存在“重建设、轻使用”的问题。部分平台缺乏针对中小企业的定制化操作指引与便捷化功能,企业在使用过程中面临操作复杂、服务响应慢、系统不稳定等情况,导致平台功能的实际利用率较低,部分中小企业仅使用平台的基本申报功能,未能充分利用政策带来的通关便利和成本优势。此外,平台缺乏“政策精准推送”“个性化推荐”“合规提醒”等智能化服务功能,企业的政策知晓率和应用水平不足,试点政策效果在中小企业层面的推广尚未显著提升。
三、推进跨境电商关税互惠试点和“单一窗口”互联互通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构建“三互”关税治理体系
一是创新税则互认机制。依托广西自贸试验区,试点建设“HS-ASEAN税则转换云平台”,并开发基于AI智能归类和多语言BERT模型的税号自动匹配系统,提升税则归类的一致性与效率。通过该平台,实现针对东盟国家的商品税号自动匹配与跨语种归类,减少人工干预与误判风险。推动在RCEP框架下逐步建立中国与东盟国家税号对接机制,优化关税征收,减少因归类不一致带来的征税争议。同时,建立“白名单”企业互认制度,对于北京中关村、杭州高新区等数字经济集聚区的高信用企业,实施“申报即放行”,进一步提升通关效率和企业的通关便利性。
二是优化原产地规则适用方式。推广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原产地证书管理体系,优先与马来西亚、泰国等东盟国家海关系统实现直联互通,推动实现“一次申领、多国通用”,提升原产地证书在区域内的互通性和适用范围。对年出口额500万元以下的中小企业,试行“信用担保+后置审核”制度,原产地证书的审核时效可压缩至2小时以内,降低小微企业合规成本。
三是推动关税政策精准适配。依托“单一窗口”平台,整合AI智能归类与关税政策推送功能,针对不同企业类型、商品类别及目的国要求,进行精准匹配。通过自动化推送税收优惠、归类指引、原产地规则等政策信息,确保企业能够及时获得最新的政策变化,提高政策的触达率和使用率。此外,系统还可以定期更新政策,提供动态反馈,确保企业在跨境电商中能够迅速适应政策变化,降低合规风险。
(二)打造智能协同“单一窗口”平台
一是加快平台标准统一与互联互通。联合东盟国家推进“单一窗口”数据标准、接口协议与身份认证机制的统一,推动与越南、泰国、马来西亚等重点贸易国率先实现“平台对平台”直联,减少企业重复填报和系统切换操作。建议在南宁与吉隆坡共建区域数据枢纽,试点“分类分级数据白名单”制度,对物流轨迹、商品编码等6类重点数据开放实时共享。
二是创新通关服务模式。依托AI技术开发“AI报关员”系统,支持多语种自动填报、智能归类、政策适配。在已有的AI报关技术支持下,可提升超过50%的制单、审单效率。建立“先放后补”快速响应机制,对因系统故障导致的延误实行“容缺放行”,并在24小时内完成补正审核,确保跨境电商链路不间断。
三是推动跨境数据合规与安全共享。借鉴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先进经验,探索“联邦学习+数据脱敏”模式。构建跨境数据交换标准体系,完善配套的数据安全管理机制,在不转移数据的前提下,实现跨境商检、合规核验、物流追溯等关键环节的数据协同处理,提升平台协同效能。同时,加强数据流通审计和网络安全防护,建立跨境数据使用责任追溯机制,增设数据泄露应急机制,确保平台稳定运行和信息安全。
(三)实施“梯度赋能”企业支持计划
一是分类制定差异化扶持政策。对大型平台企业,开放关税大数据接口,支持其构建跨境供应链预警系统,增强风险识别和政策响应能力;对中小企业,实施“首单扶持”政策,给予关税合规费用一定比例的补贴,降低首次开展跨境业务的制度性门槛;建立合规容错机制,对年出口额低于一定标准的中小企业,实行“首年免罚”政策,即首次发生商品归类错误的,可免于行政处罚。通过激励与容错并举,降低小微企业的试错成本,提升其参与政策试点和跨境贸易活动的主动性与规范化水平。
二是构建数字化赋能平台。开发“关税精灵”智能培训系统,结合虚拟现实技术,模拟东盟各国清关环境和操作流程,提升企业应对复杂政策的实操能力。依托综试区或电商产业园,设立“跨境合规服务站”,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一企一策”的专业税务咨询与通关辅导。
三是强化政策服务可及性与实用性。建立企业政策反馈与动态优化机制,定期评估政策实施效果,推动地方商务、税务、海关等部门联动提供政策问答、案例解析、在线培训等一站式服务,提升企业对政策的感知度、理解度和应用率。(作者:邓祥征,北京工商大学;刘桐,北京林业大学)
转自: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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