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谷城县烟草专卖局对一起向未成年人售烟的案件进行了调查处理,这是谷城县首次针对此类违法行为采取的行政处罚,不仅彰显了谷城县烟草专卖局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高度关注,也标志着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2024年8月13日,谷城县烟草专卖局接到群众通过12313举报,称谷城县某中学附近的一家卷烟零售店向未成年人售卖卷烟。接举报后,谷城县烟草专卖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调查处理。通过询问现场未成年人、零售户等涉案人员,调取双方交易记录等方式,充分固定了相关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谷城县烟草专卖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对该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根据该法有关规定对涉案当事人作出了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该类案件的办理为所有卷烟零售户敲响了警钟,共同营造了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营商环境。下一步,谷城县烟草专卖局将持续联合县检察院、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育局共同开展校园周边向未成年人售烟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杨俊)
转自: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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