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科技局召开《关于建立高成长初创科技型企业专项投资扶持机制的意见》和《天津市高成长初创科技型企业专项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政策发布会上了解到,未来5年天津将通过政府专项投资的方式,引育不少于100家的高成长初创科技型企业,加快天津产业布局和科技创新。天津建立高成长初创科技型企业专项投资扶持机制,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优秀团队创新创业具有重大利好。
首先,在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优秀团队创业方面,天津认真总结财政资金投资扶持高水平团队创业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的前期经验,创新性提出建立高成长初创科技型企业专项投资扶持机制,分担早期风险。在专项投资专注于核心产业和关键技术方面,天津将聚焦智能科技、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优势产业,瞄准核心技术、核心创新能力、核心专利产品,关注原创性、颠覆性、关键共性技术或与重大工程密切相关的技术成果,优选成果转化能力、技术迭代能力较强的创业经营团队。此外,在梯度让利激励团队发展,引聚社会资本方面,创业经营团队可采取货币出资、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等方式设立创业企业,专项投资早期股权投入,分担成果转化和创业失败风险,单笔投资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不做企业第一大股东,鼓励备案跟投的社会资本与专项投资同期投资企业。 (今晚报记者刘宇)
转自: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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