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在广西新闻发布厅举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新闻发布会。自治区科技厅有关负责人就6月10日发布的《实施办法》做有关情况介绍。记者从会上获悉,我区真金白银支持企业创新,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的,每年最高可获800万元奖补。
《实施办法》规定,奖补对象是享受了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优惠的企业,采取后补助的方式加以奖补。财政奖补包括增量奖补和特别奖补。增量奖补中,以企业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投入的增量为计算基数,计算比例则分为规模以上企业和规模以下企业两类。对于规模以上企业,按研发投入强度分为10%、15%、18%或20%的比例,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增量奖补;规模以下企业则按8%的计算比例,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增量奖补。在特别奖补中,确保企业上一年研发经费投入降幅不能超过10%的基本前提下,对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大于等于3%且研发经费投入大于等于2000万元的企业,按企业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投入的2%给予特别奖补。单个企业每年的特别奖补总额不超过300万元。依据以上规则,单个企业每年奖补总额最高可以得到800万元。
该政策特别考虑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和科技型企业的研发积极性,通过降低申报门槛及与其他相关政策的协同,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开展研发活动,培育和储备一批创新型企业,提高财政资金的引导效力。(记者/李新雄 实习生/白智强)
转自: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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