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布高质量孵化器建设评估办法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3-11-13





  近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办公室联合发布《上海市高质量孵化器建设评估管理办法(试行)》,明确高质量孵化器建设重点、动态管理机制、资金支持方式、绩效评价体系等,夯实上海市与所辖行政区联动机制,为高质量孵化器启动建设提供依据。


  《办法》提出的高质量孵化器,是以全球一流孵化人才为核心牵引,聚焦硬科技创新策源、颠覆性科技成果转化、高成长科技企业孵化,以及全要素资源整合的高水平创新创业服务机构,是上海市创新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分为“高质量孵化器”和“高质量培育孵化器”两类。


  为发挥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联席会议作用,上海市科委等多部门共同组成“上海市高质量孵化器建设工作推进小组”。该推进小组办公室设在上海市科委,负责具体事项落实。


  《办法》明确高质量孵化器的建设流程,包括遴选、推荐、确立和公布、启动支持等;明确建设支持周期,高质量孵化器一般为3年,高质量培育孵化器一般为2年。


  在资金支持方面,上海市将给予高质量孵化器包括启动建设经费、年度运营补贴、绩效评价后奖励等3类资金。其中:启动建设经费支持由区级安排。年度运营补贴支持由市区两级安排;市级给予高质量孵化器(3年)累计最高2000万元/家、高质量培育孵化器(2年)累计最高500万元/家,所在区按1∶1比例给予支持。绩效评价后奖励支持由市区两级安排,市级给予高质量孵化器最高500万元/家、高质量培育孵化器最高200万元/家。


  在人才保障方面,上海市给予高质量孵化器人才引进重点机构推荐权,可优先推荐其运营团队中核心人员、在孵企业核心人员等享受落户政策。上海市将高质量孵化器符合条件的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在出入境、停居留、工作许可等方面给予便利。


  上海市旨在通过加快培育一批产业领域聚焦、专业能力凸显、示范效应明显的高质量孵化器,带动上海市科技孵化器从基础服务向精准服务、从集聚企业向孕育产业、从孵化链条向厚植生态转变,引领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支撑国际科创中心建设。(记者 邓淑华)


  转自: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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