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高青县法律援助中心多措并举 加大对残疾人的扶助力度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0-06-16





  残疾人作为一大弱势群体,一直是社会重点扶助对象。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法律援助中心始终致力于不断加大对残疾人的援助力度,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今年截止到现在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共受理残疾人援助案件15件,围绕便残助残扶残,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开展了如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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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加大宣传,营造维权氛围。每年的五月是“残疾人法律援助宣传月”,在此期间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广泛宣传残疾人维权法律知识。今年,5月17日是全国第30个助残日,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主题,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多样式的宣传,营造残疾人依法维权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提升法律援助知晓率。


  二、优化措施,提供优质服务。对申请办理法律援助的残疾人,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受案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做到“五个当场”:当场申请、当场受理、当场决定、当场指派、当场律师介入。实行“容缺受理”机制,申请人在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材料如身份证明、经济状况证明欠缺的情况下,先予受理、审查并予以指派。提供“上门办理”服务,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根据受援人需要,由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上门提供审查、受理、代书等服务。


  三、加强监督,提高办案质量。为提升办案质量,中心在案件指派时结合律师的专业特长,指派律师进行援助,最大程度满足和保护受援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机制,对案件全程进行跟踪监督,随时了解办案进程及受援人对援助律师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与援助律师沟通,了解案件承办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及时提出法援建议。采取案件旁听及回访受援人等方式,保证办案质量,提升服务水平。


  四、健全网络,确保组织保证。在继续深化完善“一镇一站(法律援助工作站)、一村一员(法律援助联络员)基础上,依托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各个乡镇(街道)、驻残联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使残疾人就近、及时得到法律援助。(王凤娇 池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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