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山西省印发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实施方案。
其中明确,以能源和工业统计、能源活动和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核算、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等数据为基础,以国家碳排放核算标准为依据,在电力、钢铁、焦化、有色、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以下统称重点行业)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碳排放核算。
转自: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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