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财政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人民银行山西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山西监管局、山西证监局等6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完善财政金融联动机制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确定了14项机制30条任务举措、责任部门,从政策层面实现了我省财金联动的闭环、扩面、兜底、降本、增效。
《实施意见》明确丰富财政支持科技金融政策工具,通过贷款贴息、专属信贷产品、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方式,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投早、投小、投长期和投硬科技”,提升科技金融服务机构水平,以高质量科技金融服务助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实施意见》明确利用各级财政资金和金融资源支持乡村振兴,叠加使用农产品“保险+期货”试点、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农业担保体系、乡村振兴产业周转金4项政策倍增财政投入效益,引导撬动更多金融社会资本投入乡村振兴领域。
《实施意见》明确差异化采用贷款风险补偿、创业担保贷款、政府性融资担保、政府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保证基金等5项措施,更好扶持我省新型产业、小微企业发展。明确侧重财政资金收益,通过科学、合理存放国库现金、社会保险基金、国有资本收益等,发挥财政资金“酵母”作用。侧重释放资金活力,鼓励“专项债+项目贷款”一揽子融资,发挥专项债券政策效能和对信贷资金的撬动作用。侧重支持省属金融机构发展,重点支持山西农商联合银行和山西银行后续改革,加强山西金控及重点子公司资本实力。侧重风险防控,持续防范金融风险和政府债务风险,合规开展融资平台债务重组和置换,缓释债务偿还压力。(记者任志霞)
转自: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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