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能源局发布了《山西省能源领域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确定的总体目标是:2024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同比降低2.0%,能源消费总量约2.12亿吨标准煤,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超过11.5%。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较2020年降低14.5%,力争降低16.5%,能源消费总量约2.18亿吨标准煤,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2%。
《行动计划》提出,要加强非化石能源供给,到2025年底,力争全省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50%,发电量占比达到30%;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开展多种技术路线的新型储能项目试点,力争到2025年新型储能规划容量达到600万千瓦。持续提升电力系统接纳新能源的能力,力争2024—2025年全省绿电消纳率保持在95%以上;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鼓励各市实行新上项目非化石能源消费承诺,鼓励中央企业、国有企业、机关和事业单位发挥带头作用,稳步提升绿电消费比例。
深入实施能源领域节能降碳行动。加快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煤炭绿色开发和绿色智能开采,推进燃煤发电提效降碳;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到2025年底,建设形成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充电网络布局;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严格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升级。
《行动计划》明确,要强化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从严从紧实施节能审查,严格新上项目把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加大节能监察力度,到2024年底,各市完成80%以上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到2025年底,实现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全覆盖。(记者王龙飞)
转自:山西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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