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山西省近日印发《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44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决定取消4项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审批层级或委托实施38项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改为备案2项行政审批事项。
其中,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包括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审批、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和煤层气地面开采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共4个事项。
下放审批层级或委托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包括:汽车备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省级权限)、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等16个事项下放,以及出版物批发业务经营许可、音像制品制作业务许可、电子出版物制作许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等22个事项委托实施。
审批改为备案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包括:保安培训单位备案和城市客车租赁经营备案2个事项。
我省要求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持续深化“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认真做好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与承接工作,进一步细化改革配套措施,加强和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记者 薛建英)
转自: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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