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盘活农村资源资产,推动农村产权规范流转交易,山西省农业农村厅近期印发了《关于在全省推广应用山西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和山西省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测平台的实施方案》(晋农发〔2023〕94号)(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指出,在山西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运行试点的基础上,2023年底前在全省所有县(市、区)推广应用山西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
去年12月以来,山西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运行试点工作在忻州市、太原市万柏林区等11个县(市、区)开展。山西农村产权流转中心通过试点工作探索总结出了更加符合实际、覆盖主要交易品种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则、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程序严格、交易规范、管理高效、品种齐全”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模式,提升了平台整体服务功能和发展水平,为在全省推广应用山西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本次推广应用的工作将重点围绕加快全省统一平台运行、明确各级职责任务、规范数据填报录入、发挥平台功能作用和确保数据安全等方面展开。《方案》明确指出,省级建立统一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实现流转交易规则、系统建设、信息发布、平台建设、交易鉴证、服务标准“六统一”,全省一个平台运行。各市县要统筹推动本区域内平台推广应用,安排专人负责相关工作及平台系统管理,将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全部纳入平台公开、公平、公正流转交易,力争实现农村集体资源资产流转交易“应进必进”。
山西农村产权流转中心负责人介绍,该中心将切实做好《方案》的宣传贯彻及实施有关工作,持续推广应用山西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推进集体资源资产“应进必进”,鼓励引导个体资产进场,进一步强化整体服务功能,畅通农业农村发展的要素流通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盘活利用农村资源要素,推动农村产权要素“阳光”流转交易,实现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王宇)
转自:山西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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