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从山西省生态环境厅传来消息,今年前半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下降,国考断面中优良水质断面同比上升,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今年以来,山西省生态环境部门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科学、依法治污为方针,以推动结构调整、布局优化为关键,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数据显示,今年1月—6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4.70,同比下降2.1%,改善幅度在京津冀及周边省市中排名第一。六项污染物平均浓度“四降一平一升”,其中PM2.5平均浓度为4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4%;SO2平均浓度为1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7%;NO2平均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2%;O3平均浓度为16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1%;CO平均浓度为1.4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PM10平均浓度为8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8%。全省94个国考断面中,优良水质(Ⅰ~Ⅲ类)断面81个,占比86.2%,同比上升8.8个百分点(增加9个断面);无Ⅴ类及劣Ⅴ类水质断面,同比下降1.1个百分点(减少1个断面)。
下一步,山西省将继续抓好“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实施,扎实开展黄河干流流经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确保水质稳步提升;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推动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改善;严格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工作,坚持铁腕治污,强化督察执法统筹、督察与日常监察统筹、督察与业务监管统筹,形成督政督企合力,为美丽山西贡献力量。 (程国媛)
转自:山西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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