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累计垫付3.92亿元 救助14352人次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3-06-30





  6月28日上午,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伤员“预担保、快抢救、后付费”无差别急救绿色通道机制运行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机制运行取得阶段性成效


  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伤员“预担保、快抢救、后付费”无差别急救绿色通道机制,是指发生造成人员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后,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道交基金”)预担保伤员抢救费用,医疗机构对伤员实施快速高效急救,抢救结束后救助基金管理人支付垫付抢救费用的一种社会救助保障机制。


  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面实施抢救费用“预担保”,省政府先后两次修订完善《山西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不再区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将所有道路交通事故伤员7日内的抢救费用全部无差别、无限额地纳入道交基金的担保对象。即:只要是在山西境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不论肇事车辆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不论交通事故伤员将来会承担什么责任,不论伤员或责任方有无偿还能力,全部无差别地由道交基金预先提供7日内抢救费用的担保。特殊情况下还需要垫付7日后抢救费用的,承担抢救任务的医疗机构提出书面说明理由申请垫付。目前,这一政策又做了进一步优化升级,提高了申请垫付额度,伤者7日以外的抢救费用,经审核确认后申请垫付最高额度由10万元提高至30万元。


  截至目前,全省共审核确定211家医疗机构为“道路交通事故重伤员无差别急救绿色通道医院”,实现了全省市县全覆盖,累计救助交通事故伤亡人员14352人次,共垫付抢救、丧葬等费用3.92亿元,有效地缓解了因发生交通事故致伤致死人员及家庭的经济压力。随着这一机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交通事故死亡率已由2019年的5.24%降低至目前的2%以下。


  推进抢救措施落实落细


  聚力推进医疗机构实施“快抢救”,省公安厅积极会同省卫健委和省道交基金管理人(国寿财险山西分公司),在全省211家公立医疗机构成功搭建“道路交通事故重伤员无差别急救绿色通道”机制。道交基金管理人预先向各绿色通道医院承诺提供道路交通事故伤员7日抢救费用的担保,各绿色通道医院承诺全天候24小时提供交通事故伤员急救服务,在收治交通事故伤员后,按照“先抢救,后付费”原则,7日内先行挂账治疗,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快速、高效救治,不得向伤者及其家属催收医药费用,不得因急救费用而延误诊疗。伤员就近、就急被送往非绿色通道医院抢救的,只要是按照“先抢救,后付费”原则先行开展紧急救治的,同样享受政策保障。


  聚焦急救危重症伤员,省公安厅和省卫健委牵头,充分发挥省联席办协同联动职能作用,结合山西省创伤救治联盟主席单位(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搭建了山西省交通事故医疗急救远程支援中心。通过派出专家赶赴事故现场急救、医疗资源及设备整合、伤员转运、配备专职负责外地转诊服务的道交基金服务专员等方式,为缺少抢救优质医疗资源的基层医院及危重症伤员提供专家会诊、远程支援。目前,远程支援中心已派专家出诊十余次,成功救治外地转诊的危重症伤员达上百人次。


  此外,道交基金为各绿色通道医院承诺垫付1.5亿元预担保抢救费用。为确保垫付抢救治疗费用满足实际需求,省道交基金管理人公开承诺为全省“道路交通事故重伤员无差别急救绿色通道医院”预担保伤员抢救治疗费用。其中,A级绿色通道医院每家每年150万元;B级绿色通道医院每家每年100万元;C级绿色通道医院每家每年50万元,用来充分保障伤员救助权益。


  确保救助基金足额可持续


  为确保救助基金准备充足,自2012年设立基金以来,省财政厅积极足额筹集救助基金。按照办法规定,我省救助基金主要从全省交强险保险费中按1%提取,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保障专款专用。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垫付率,2019年10月启动新的救助方式后,省财政厅已累计向救助基金管理人拨付救助基金2.8亿元。救助基金的及时拨付,保障了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救助,也消除了医疗机构的后顾之忧。此外,省财政每年都开展基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同时,监督基金管理人每年向社会公开基金使用情况,确保基金阳光运行,依法合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


  随着道交基金作用的不断发挥,相关垫付款追偿压力逐渐增加。为积极开展垫付款追偿工作,山西银保监局实施车险综合改革,有效缓解垫付款追偿难的问题。进一步落实“降价、增保、提质”要求,一方面,交强险“加量不加价”,在保持基准定价不变的情况下,将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升至20万元。另一方面,商业险“加量又减价”,将大量附加险责任并入主险,同时大幅降低定价,有效提升投保意愿,为交通事故提供更加充分的风险保障。此外,山西银保监局还不断提升理赔服务,努力提高救助基金追偿工作成效。据统计,2022年全省车险平均报案支付周期已缩短至26天,保险赔款已占到全省救助基金追偿款的49.9%,有力地支持了救助基金追偿工作。(郭宁)


  转自: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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