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发布通知加强演出市场管理,规范演出市场秩序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3-05-26





  近期,山西省演出市场快速恢复,各类演出活动大量增加,创近年来新高。5月22日,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通知称,要求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多措并举加强演出市场管理,规范演出市场秩序,确保山西省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加强演出活动内容和资质审核。要认真审核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行政许可、备案等相关资质条件,加强对农村集镇演出、流动性演出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演出场所备案证明》等资质文件的审查,全面纳入行业监管,做好内容审核。要对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脱口秀、livehouse和音乐节等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认真查验演出举办单位的演出批准文件及相关手续,核验演员信息及演出节目内容,严禁擅自变更演出申报内容、增加演员,以及假唱、假演奏等违法违规行为。


  规范演出票务市场秩序。要加强对票务经营单位资质管理,严格要求演出票务经营单位取得演出举办单位委托或授权。督促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票务经营单位面向市场公开销售的营业性演出门票数量,不得低于核准观众数量的70%。对社会关注度高、票务供需紧张的营业性演出进行重点监管,提前研判。积极联合属地公安和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打击“黄牛”炒票、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持续做好演出场所安全监管。要加强对演出场所的指导,督促举办单位认真核查演出场所的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消防安全设施检查记录、安保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等材料,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从事杂技表演等危险性较高的演出项目,督促演出举办单位做好演员和现场观众的安全防护,并为演员购买相关安全保险。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做好对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演唱会、音乐节的演出现场监管,督促演出场所建立完善现场巡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演出活动的巡查,坚决防止拥挤、踩踏等事故发生,确保演出现场安全、有序。


  加强营业性演出市场执法办案。要加强对违法违规营业性演出活动的查处,严查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擅自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未经批准出售演出门票、擅自变更演出内容、假唱、假演奏、演出内容含有禁止情形等问题。密切关注热门营业性演出活动票务经营情况,严查演出经纪机构未履行应尽义务等违规经营行为。(张彩云 张宏伟)


  转自: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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