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定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太原科技大学和山西农业大学4所省属高校作为试点单位,探索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工作。” 根据4月29日最新下发的《山西省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行动方案》,山西省将持续推动建设功能完善、运行高效、市场化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山西省将持续凝练重大科研攻关项目清单,采取“揭榜招标”“赛马制”等方式集聚国内外创新资源,着力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努力形成一批标志性重大科技成果。在激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方面,选定4所省属高校作为试点单位,探索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同时,建立省、市、县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机制,并推动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三权下放”。以高校与企业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为契机,探索推动建立校企合作深度融合协同机制。打造全省域科技成果转化的示范工程和服务中枢,着力解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充分发挥服务平台的“科技红娘”功能。
此外,依托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山西),培育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机构和技术经纪人、技术经理人队伍,鼓励科研人员兼职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转移活动和自行转化本人研发科技成果。健全与全国技术交易网络互联互通机制,集聚成果、资金、人才、服务、政策等创新要素,努力培育功能完善、辐射作用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全省技术交易市场。
据山西省科技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力争在2022年年底,省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将达到10家左右,省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企业达65家以上,开展技术经纪人培训150人以上,新认定省级众创空间、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40家,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000家,新建10个以上中试基地。(郜 蓉)
转自:太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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