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开展市场主体倍增工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活力决策部署的战略之举,是山西省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今年是市场主体建设年,山西省将全面实施市场主体倍增一揽子政策,力争2025年底全省市场主体达到600万户左右。
商事制度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
“我们有5家分公司,分布在太原市的不同区域,每家分公司年审年报都得去不同的区域办理各种手续,又麻烦又浪费时间。”山西和谐医疗健康中心有限公司总裁办主任杜夕杰表示,这样的情况曾经一度困扰着企业,直到办理了“一照多址”营业执照才解决了上述问题。
在得知和谐医疗办理“一照多址”遇到困难后,省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及时深入企业上门服务,与税务、医疗部门多次协调,帮助其顺利办理了“一照多址”营业执照。山西省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郭新安介绍,“一照多址”大大节省了企业办理营业执照的时间,省去了分支机构的年报义务,为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改革进一步松绑清障。
商事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减少行政审批、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释放市场潜力的重要举措。山西省自2014年3月开展商事制度改革以来,省市场监管局从提高登记便利化水平、消除经商兴业障碍入手,大力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近年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在全国率先取消名称预核准,全面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网络企业登记办理业务85%以上;再次精简企业开办申请材料,由2018年的16件压缩为8件;全面推行“审核合一”,企业登记全程都由同一人员受理、审查、核准,最大程度减少审批时间;探索政银合作,把办事大厅延伸到银行的各个网点……
2021年,山西省市场监管局聚焦市场主体倍增,持续化解“准入难”,我省成为全国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省份,全力推进准入登记“一套标准、一网通办、一天办结”;着力破除“准营难”,在全省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有效解决“退出难”,出台《依职权注销企业暂行办法》,完善简易注销登记、便利中小微企业退出;多措破解“经营难”,建立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在全国系统第一家专设市场主体发展服务处;持续推动减税降费惠企政策落实,联合邮储银行山西省分行累计为10万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提供贷款210亿元。
构建起市场主体倍增政策体系
山西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我省48个部门,组成市场主体倍增政策创设综合协调小组,在广泛调研、反复研讨的基础上,初步构建起市场主体倍增“1+1+8+1”政策体系,从市场主体需求关切出发,力求通过全周期、全流程、全要素政策创新,为全省市场主体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政策体系中第一个“1”,即《关于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的意见》,主要包括推动全省市场主体加快发展的48条指导性意见,核心要义就是从制度层面破解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进入有关市场领域的制约障碍,引导激励市场主体蓬勃发展。第二个“1”,即《关于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共78条,从金融、财税、用地、环境能耗容量、科技创新、政务服务等六大方面,为全省市场主体提供一揽子力度空前的“政策大礼包”。政策体系中的“8”,是针对农业、制造业、文旅、商贸物流、个体工商户、创业创新、城市烟火气集聚区等8个行业领域制定的专项实施方案。最后一个“1”,即《成立省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专班方案》及近期重点工作计划,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抓落实工作推进机制。
山西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1+ 1+8+1”政策体系,大幅放宽市场准入,大力消除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隐性壁垒,把兄弟省份先进做法在省内嫁接转化,提供集成式服务,部分政策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同时,省财政厅在信贷担保、税费奖补、创业就业、产业集聚、科技研发、普惠金融等方面给予43亿元的真金白银扶持,并专门制定了抓落实的工作方案与专班,为政策落地见效提供有力保障。
山西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李东洪表示,该局通过建立“六项”工作机制跟踪督导政策落实,实行矩阵管理、挂图作战,精准调度、全程跟踪,强化考评、严格奖惩,构建高效抓落实的工作闭环。同时,督促各市各单位对照市场主体倍增政策措施,分别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结果清单“四清单”,实行清单化管理,确保政策“条条落实、句句兑现”。
多措并举推动个体工商户倍增质升
市场主体是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截至2021年底,山西省市场主体总量达到315.55万户,同比增长11.3%,保持了快速增长的良好势头。
为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山西省市场监管局以持续激发创业、发展、创新、竞争活力为目标导向,围绕创优市场主体全周期管理服务、深化质量技术全要素精准赋能、强化知识产权全方位保护运用、坚持市场秩序全过程公正监管等方面,制定出台了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全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30条工作措施,切实解决市场主体“急难愁盼”等问题,力促我省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个体工商户是市场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繁荣经济、稳定就业、促进创新、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支撑作用。截至今年2月底,全省存量个体工商户217.89万户,同比增长11.27%。
山西省紧紧围绕市场主体倍增“1+N”政策,针对全省个体工商户发展面临的产业集聚性弱、融资难、招工难、社会保障低等问题,认真调查研究,学习先进经验,实事求是谋划政策做法,出台24条措施推动个体工商户倍增质升,力争大力激发我省个体经济发展活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郭新安表示:“这24条措施围绕培育和拓展行业领域、方便准入准营、降低制度性成本、鼓励做大做强做优、营造良好发展生态、强化保障落实等六个方面,推出有可操作性的具体举措,降低经营成本,鼓励创新发展,提振经营信心,真正解决个体工商户‘急难愁盼’的问题。”
金融服务特别是普惠金融,是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要素保障的重要内容。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从发挥金融机构作用、加强重点领域融资、强化机制保障“三个发力面”实施14条“硬核举措”,惠及广大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山西省科技厅从数量倍增与质量提升2个维度,聚焦加强科技型市场主体孵化、滚动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大力培育高科技领军企业以及推动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等4个层面,出台了11条科技创新支持市场主体倍增的具体措施。
山西省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以来,全省各相关部门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关切、对标国际国内一流水平,出台了一揽子政策措施,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全力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实体支撑。(孟婷)
转自: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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