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是经济发展的“第一支撑”,为有效提升专项债券项目质量,近日,山西省财政厅出台了《关于加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支持工作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采取多项措施加大对政府专项债券大项目好项目的支持力度。
据介绍,“十四五”期间,专项债券依然会是各级政府扩大有效投资、实行积极财政政策、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的主力军。《意见》出台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政策支持,推动各级各部门高质量谋划储备一批大项目好项目,以战略谋划项目、以项目争取限额、以限额落实资金、以资金建设项目、以项目保障战略,推动我省经济全方位高质量发展。
《意见》鼓励谋划战略集合项目,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全省重大战略及行业“十四五”规划,分年度纵向分解目标,制定任务清单,一体推进项目规划设计,抢抓战略机遇推动高质量发展。鼓励谋划区域发展项目,各市按照全省“一群两区三圈”区域发展新布局,立足本市区域战略功能定位、规划重点和区位优势,因地制宜谋划一批能形成区域集聚效应、优化经济发展布局、实现集约绿色发展的项目。鼓励谋划市县特色项目,重点谋划三类项目:一是创新类项目,积极谋划城市停车场、充电桩、承接类产业园区及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创优营商环境、发展潜力大的项目;二是服务类项目,积极谋划电商小镇、文旅康养、农村快递物流等补齐社会公共服务短板的项目;三是融合类项目,将服务于同一目标的不同类型项目一体打包谋划推进,实现项目总体收益覆盖融资成本,总体提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
《意见》提出建立专项债券重点支持项目清单,安排专项债券予以最大支持。加大清单内战略集合项目债券额度保障力度,对清单内市县项目给予债券额度奖励。清单内项目所需专项债券优先安排发行,必要时可先行调度库款垫付,待债券发行后回补。对符合条件的清单内项目,省财政还会派出专家团队给予免费项目谋划设计服务,确保重点支持项目建设进度,切实拉动有效投资。
《意见》突出省财政对重点项目的财政资金支持。对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和项目资金绩效“双达标”的清单内项目,从债券发行次年起,省财政给予连续三年资金补助,以实实在在的资金支持推进专项债券项目谋划水平和质量的“双提高”,进一步提升财政政策效能,推动积极财政政策更加精准和可持续。(任志霞)
转自: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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