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新修订的《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此次《条例》提高了失业保险待遇,将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调至全省一类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的90%。同时,扩大了失业保险参保范围,将全省所有企业及其职工,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及其雇工,社会团体、基金会等组织及其职工,军队、武警部队及其文职人员、无军籍职工纳入参保范围,还为无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失业保险预留调整空间。
《条例》规定将原省辖市统筹管理提升为省级统筹,明确职工或者失业人员在河南省范围内流动就业的,不转移失业保险关系和费用,缴费和待遇年限累计计算。
同时,《条例》中取消了失业保险金申领时间限制,明确失业人员可以凭个人身份证明或者社会保障卡,通过网上或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申领失业保险金。(王涛 李恩浩 苏津)
转自: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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