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鼓励外商增资 最高奖励1000万元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4-05-20





  鼓励现有外资企业增资,对外商投资企业每增加资本金100万美元奖励10万元人民币,最高可奖励1000万元人民币......5月16日,2024年河南省重点外资项目投资计划发布暨政银企对接会在郑州举行。活动现场介绍了河南省优化外资服务的相关政策,巩固外资在豫发展信心。这已经是河南省连续第4年发布全省重点外资项目推进计划。


  近年来,河南省陆续出台《河南省省级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的暂行规定》《河南省外资研发中心认定的实施办法》等文件,提出了一系列含金量高、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


  加强投资促进资金支持。外资项目每到位资本金1000万美元,奖励100万元人民币,每增加100万美元,奖励资金增加10万元人民币。对落户河南自贸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郑州航空港区、国家级经开区的与功能相关的产业项目,在以上奖励标准的基础上增加50%。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除了落实好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还鼓励现有外资企业增资,对外商投资企业每增加资本金100万美元奖励10万元人民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支持在河南省设立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对经认定的地区总部和总部型机构,分别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和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分3年按40%、30%、30%的比例发放(同一母公司在河南省设立多个功能性机构,奖励支持总计不超过500万元;企业在享受资金奖励期间必须持续满足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的认定条件)。其中,2021年4月,认定了河南双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6家为河南省跨国公司总部型机构。2023年9月,认定中裕(河南)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为河南省第二批地区总部。


  做好河南省外资研发中心认定工作。2021年10月22日河南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和郑州海关共同印发了《河南省外资研发中心认定的实施办法》。2023年4月,认定正大生物研究院、中集华骏高端专用车工业设计中心等4家研发中心为河南省首批外资研发中心,实现该领域零的突破。指导帮助外资研发中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和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政策。


  支持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支持符合条件的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享受进口自用设备免征关税政策。《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省重点外资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的通知》,对总投资3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省重点外资项目,进口自用设备免征关税手续办理时限压缩到7个工作日内。


  活动现场还发布了《2024年河南省重点外资项目推进计划》。根据计划,2024年河南集中推进64个重大标志性外资项目,总投资694.99亿元,计划完成年度投资221.98亿元。这批项目是稳定产业链供应链的载体,也是加大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巩固外资外贸基本盘的抓手,对于河南省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扎实推进制度型开放战略具有重要意义。(记者王佩)


  转自: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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