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河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郑州举行,《河南省保障税收服务发展条例(草案)》(简称《条例(草案)》)提请审议。
《条例(草案)》强调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涉税信息共享的领导,规定了依托省公共数据平台实现涉税数据交换和共享,同时对于涉税信息交换目录外的数据交换可以与有关部门协商确定交换方式。此外,对涉税数据交换的方式和渠道、有关部门提供的涉税信息质量、涉税信息双方反馈等都进行了明确规定。
《条例(草案)》专门增加了“税收优惠和服务”一章,结合税务部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职责,对于税收优惠中的普惠性、长期性、有利于促进创新发展的政策,在《条例(草案)》中作了原则性规定。通过减税降费,助力中小企业减负纾困,支持重点产业领域发展,从而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转自:顶端新闻·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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