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河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郑州开幕,会议审议了《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刘荃作了有关说明。
刘荃介绍,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印发了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实施意见》的五年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开展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思路、方法和步骤,促进人大监督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国有资产管理仍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
“比如,国有资产大而不强,监管制度不够完善,部分国有企业风险防控体系不够健全,资产运行效率有待提高,部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不够规范,资产信息不全面,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不够完整,管理职责还未完全理顺等。”刘荃说,为高质量完成《决定(草案)》起草工作,省人大常委会财经预算工委成立起草小组,在起草期间,以专题论证、实地调研、问题研讨等多种方式,对《决定(草案)》内容反复讨论、多次修改,5月22日,经第8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将《决定(草案)》提请本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注意到,《决定(草案)》分为四个部分,共十八条。
在人大国有资产监督方面,《决定(草案)》增加了国有资产分类的条款,明确政府报告国有资产的范围,增强了监督的针对性。
在省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方面,《决定(草案)》通过明确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职责任务、细化报告重点内容、增加报告编制质量要求,夯实了贯彻实施报告制度的基层基础,着力推动报告制度更加规范有效。
在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报告方面,《决定(草案)》从程序和实体两方面,对审议工作进行了规定,确保依法监督有据可依。
在建立健全相关监督机制方面,《决定(草案)》还规定了审计监督、财会监督、国资联网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内容,通过各类监督方式贯通协同,提升人大国有资产监督效果。
转自:大河报·豫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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