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部分租房提取和购房贷款政策调整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3-04-10





  为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重点保障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4月7日,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和购房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调整了部分租房提取和购房贷款政策。


  支持通过租赁方式解决住房,租房提取不限次数。承租本市公租房、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或其他租赁住房的,年度内可通过“郑好办”线上平台或线下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单缴存家庭年提取金额为18000元,双缴存家庭年提取金额为36000元。


  加大对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针对刚性住房需求,购买家庭首套住房、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均满足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金额为100万元;仅购房人满足贷款条件、家庭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最高贷款金额为80万元。


  为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等购房解决住房问题,通知规定,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贷款金额的确定,不再结合家庭缴存账户余额进行认定。


  通知未涉及的提取和贷款政策,继续按照原有关规定执行。此次调整的政策自4月10日起执行,在执行前已经签订购房合同(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或已通过初审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继续按原政策规定办理。(记者 郭北晨)


  转自:河南日报

  【版权及免责声明】凡本网所属版权作品,转载时须获得授权并注明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违者本网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力。凡转载文章及企业宣传资讯,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立场。版权事宜请联系:010-65363056。

延伸阅读



版权所有: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京ICP备11041399号-2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