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大众创业活力,保持市场主体平稳增长,力争到2022年年底全省市场主体规模达到1000万户……8月15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提出六大方面24项举措,打出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组合拳”。同时,成立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和生产经营成本
如何帮助暂时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保留主体资格?河南将大力推行歇业备案制度,市场主体歇业期间可不再租用登记的住所,以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代替。歇业期间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不视为违法行为。
《意见》提出,将多方减免房屋租金,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自2022年起免收3个月房租、减半收取12个月房租。对存在转租情形的房屋,要将国有单位减免的租金全部落实到最终承租方。对承租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鼓励各地出台房租减免政策。鼓励对承租农村集体资产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主体减免部分租金。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实行“欠费不停供”,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对餐饮、零售等特困行业企业用电实行3个月阶段性优惠。同时鼓励各地对企业防疫物资、消杀服务、闭环管理等支出进行补贴。
加大个体工商户帮扶力度和创业援企支持力度
《意见》提出,支持发展良好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在字号延续、税费减免、社保、财政支持、金融扶持等方面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惠政策,激发个体工商户市场活力和创造力,增强市场竞争力。
支持个体工商户电商做大做强,经营者通过电子商务类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可以使用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准入限制,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均允许个体工商户电商进入。查处干涉个体工商户电商自主经营的违法行为,保护网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为加大创业支持力度,全省将新增发放100亿元以上创业担保贷款,进一步放宽贷款条件,简化经办流程,缩短发放时间。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实行财政全额贴息,除中央补助外,由省与市、县级按照1∶1比例分担。
同时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自2022年5月起,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实施期限至2022年年底。
畅通融资渠道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意见》明确,将继续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加大对涉农、小微、民营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将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的资金支持,按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2%提供。严禁银行、保险机构违规向小微企业收取服务费用或变相转嫁服务成本。
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交通运输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年底。
《意见》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为重点领域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对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和地方的小微企业,鼓励金融机构阶段性采取下调利率、减免服务收费、调整还本付息安排等方式,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同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为基础,建立一站式智慧综合服务平台,打造涉企服务事项线下只进“一扇门”、线上只登“一张网”的服务模式。优化投资审批流程,实现建设工程全流程审批时间不超过60天,将重大项目省级联审联批频次加密到一周一次。
此外,将成立河南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领导小组,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工作,推动政策落实,确保市场主体应享尽享。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的依纪依规问责。(梁倩文)
转自:河南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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