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南省政府办公厅获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十四五”时期,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分年度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到2025年,全省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50%以上。
《方案》提出,逐年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十四五”时期,2022年、2023年、2024年省市县三级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分别不低于32%、40%、48%;到2025年,全省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50%以上,若实际计提数小于土地出让收入8%,则按不低于土地出让收入8%计提。各市县要结合实际确定分年度目标和实施步骤,合理把握改革节奏,确保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不低于全省目标。严禁以已有明确用途的土地出让收入作为偿债资金来源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转自:河南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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