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召开全省防汛工作会议,对我省今年防汛避险救灾工作及早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如何减少城市洪涝隐患?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河南省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提升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深刻汲取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教训,以提升城市系统抵御洪涝灾害能力为重点,聚焦重大风险防控薄弱环节,完善灾害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提升全省城市防洪排涝能力。
明确四个阶段性目标
提升城市防洪排涝和应急保障能力
《方案》明确,2022年汛前,完成排水管网清淤疏浚、现有排涝河渠疏浚和卡口治理以及挡水闸、城市地下空间提升改造,推进老旧泵站和排水设备更新改造,完成363处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易涝点整治工作,解决老旧排水防涝设施、排水主干管破损和功能失效问题。
2022年年底前,完成142处市政基础设施隐患治理、395处排水防涝隐患治理。
2023年汛前,按照各地内涝防治标准,开展排涝河渠整治和挡水闸、泵站提升建设和易涝点、易涝区整治等工作,实现老城区雨停后及时排干积水、低洼地区排水防涝能力大幅提升,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的易涝积水点全面消除。
到“十四五”末,基本形成“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排并举、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在超出城市内涝防治标准的降雨条件下,城市生命线工程等重要市政基础设施功能不丧失,基本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开展洪涝风险隐患排查评估
整治严重影响群众生活的易涝点363处
开展灾害隐患全面排查、准确评估,在应对灾害时才能最大限度减少损失。为了及时采取措施补齐短板,应对洪涝灾害可能带来的隐患,2022年汛前,将完成城市重点市政基础设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薄弱环节等隐患的排查和风险评估,绘制城市重要易涝区内涝风险图,划定洪涝风险控制线和灾害风险区,完成重大隐患治理。实施城市排涝行泄通道畅通工程,今年重点实施河渠整治项目100个。
同时,《方案》提出,在2022年汛前,基本完成城市雨水口、检查井等微排水设施专项整治;完成严重影响居民出行、危及居民安全的易涝点整治;建立易涝点常态化整治制度,对新出现的易涝点,要在第二年汛前完成治理。2022年,基本消除城市排水管网空白区,全省新建、改造雨水管网1000公里以上,整治严重影响群众生活的易涝点363处。
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隧道长度大于500米的增设竖向逃生通道
应对洪涝灾害,城市区域重点应该关注水、电、物、气的保障问题。对此《方案》提出,加强城市供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通信设施、变配电站等重要基础设施安全保障,提高防洪排涝标准。实现城市隧道水位信号与交通信号联动管控并与相应指挥中心联网。隧道长度大于500米的应增设竖向逃生通道。
根据当地内涝风险控制线,通过抬高出入口高程,设置出入口遮雨棚、排水沟、防淹门,配备防汛挡板或沙袋等方式,对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地下空间、地下公共停车场出入口进行改造。明确城市建 (构)筑物地下空间的属地政府责任、权属单位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地下空间排水防涝综合协调机制,完善地下空间管理体系,健全责任追究制度。2022年5月底前,完成既有建(构)筑物地下空间排水防涝提升改造。
开展海绵型建筑和小区、道路、广场、公园、绿地等海绵体建设。城市新区、新建项目全部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老城区结合旧城更新、积水点整治、老旧小区改造和现有绿地功能品质提升开展相关工作。2022年实施雨水调蓄项目18个,2025年城市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不低于40%。
开展房屋建筑安全排查
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应急演练
《方案》提出,持续开展城镇既有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房屋建筑,属地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及时督促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采取应急防控措施,组织开展加固整改等工作。对鉴定为危房又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坚决停止使用。 2022年汛前,完成所有房屋建筑、市政在建项目防汛能力排查。
对于城市防洪,如何做到及时警戒,避免人员伤亡和损失?《方案》明确,将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加强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组建城市排水防涝抢险队伍,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应急演练。与此同时,强化紧急避险举措,划定城市内涝紧急避险场所,建设供水、环卫、排水、道路等基础设施和标识系统,明确市民避险区域位置、保障措施和转移路线。建立紧急状态信息发布平台,确保关键信息第一时间传递。
在加强信息化建设方面,《方案》提出,2023年5月底前,基本建成具备城市内涝管控功能的城市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十四五”末建成具备城市内涝管控和区域洪涝 “联排联调”功能的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记者 孟媛)
转自:河南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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