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我省出台《河南省重大项目建设“三个一批”活动评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通过制度建设推动“三个一批”重大项目建设。
据了解,《办法》为“三个一批”重大项目制定了标准,原则上制造业项目投资规模不低于3亿元,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不低于10亿元,现代服务业项目不低于5亿元,社会民生事业项目不低于2亿元。评定主要通过网络和现场核实认定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价,项目申报、进展情况调度在省重点项目“四库”和省招商引资项目管理等平台开展,做到所有数据可溯源,现场核查要拍照留痕,确保认定结果公平公正。
全省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都将被“考试”。分值设置为100分,分别从项目谋划储备、签约落地、开工投产、投产达效和服务保障等方面进行量化评价。
为激励先进,《办法》设置了不少加分项,比如在“签约一批”项目中,有新设投资额3000万美元以上外商投资企业或新引进100亿元以上省外资金并有资金到位的项目,有新设投资额1000万美元以上外商投资企业或新引进50亿元以上省外资金并有资金到位的项目,都将获得不同分值的额外加分。
为鞭策后进,《办法》设置了不少减分项。每季度没有签约的外资项目、季度出现了未按时开工项目,为了应付检查弄虚作假、环保“一刀切”等,一旦被发现,都将实施相应扣分。
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每季度通报一次全省“三个一批”活动评价结果,对成绩优秀的,在土地指标、能源容量、环境容量等方面予以倾斜,由省发展改革委每年从省统筹基建资金中列支2000万元用于评价奖励,对每季度评价排名第一的奖励150万元,奖励资金主要用于重大项目谋划推进相关工作。(记者 逯彦萃)
转自: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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