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试点品种为已取得我国境内上市许可的13种非处方药
●“快”,在通关环节不验核进口药品通关单
●“省”,在交易限值内,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近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同意在河南省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药品试点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此举意味着跨境医药电商产品进口有了合法正规路径,是我省在新发展格局中用开放保民生的具体举措。
试点工作如何展开?会给河南进口药品市场带来哪些变化?5月16日,记者走访了相关单位和专家。
河南保税物流中心是具体实施单位之一。该中心总裁徐平透露,他们将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分阶段进行:首先是跨境电商正面清单外、国内已上市的非处方药的试点阶段;第二是境外已上市、国内未上市的非处方药试点阶段;第三是国内已上市的处方药试点阶段;第四是国内未注册、医疗机构临床急需的处方药试点阶段。试点运营过程中,会进行比传统商品更严格的监管,包括平台准入、企业准入、产品准入和全流程追溯。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总监李国辉介绍,河南作为进口药品销售大省,每年进出口医药保健品销售总额超过1000亿元,其中进口药品约占30%。
《批复》指出,首批试点品种为已取得我国境内上市许可的13种非处方药。“这些非处方药多为消费者经常购买的护理类产品。”徐平说。
更令广大患者兴奋的是,可以“又快又省”用到进口药品。“快”,在通关环节不验核进口药品通关单;“省”,在交易限值内,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这一举措,将为个人海淘进口药打开降价空间,为患者带来实实在在的优惠。
为进一步降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价格,河南也正在着手从产业链和物流环节发力。“我们正在加快推进郑州药品进口口岸功能建设,逐步申请药材、生物制品等进口备案职能,推动采用国际公路、中欧班列等不同运输方式进口药品。”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进口备案办公室负责人代世俊介绍。
据介绍,河南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药品试点整体将按照“三平台一中心”的模式开展运营,即药品交易网、特殊监管区域平台、地方药品试点外综服平台、处方审核和流转中心。试点投入运营后可以线上下单,药店、患者、实体医院等作为需求方,都可以下单购买。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出现质量问题如何投诉?省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秘书长李鹏说,河南应当建立完善的跨境医药产品风险防控体系、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实现对跨境医药电商产品的全方位质量管控和追溯管理。
“我们将继续多措并举支持郑州药品进口口岸发展,并联合相关部门推动本土药企成长为外向型进出口企业,未来全力支持我省中医药生产流通企业参与国际医药大流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马林青表示。(记者 孔学姣)
转自: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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