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春节将至,为规范节日市场价格秩序,优化节日消费环境,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扎实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规范生活必需品、防疫物资、旅游服务、交通运输、网络交易等重要商品和服务的市场价格秩序。方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县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发布《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提醒的主要内容: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保供稳价工作,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二是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不得利用虚假、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三是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是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
告诫书要求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当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不定期开展市场价格检查,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方城县市场监管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 60余人次,检查市场主体120余户,受理消费者投诉3 起,涉及供气,物业等领域,全部得到妥善解决。(倪申 张琴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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