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6月5日“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和解读《2023年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会上,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陈家厚介绍了与往年相比,黑龙江省生态环境质量的变化:《2023年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呈现“两好两稳”状态。
空气质量稳中向好
2023年,黑龙江省强化东北“三省一区”以及“哈大绥”区域联防联控,科学推进秸秆禁烧管控,完成178.9万吨散煤削减替代,完成了303台燃煤锅炉淘汰或升级改造,超额完成工业炉窑深度治理、钢铁和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等年度任务。黑龙江省优良天数比率为94.2%、优于全国平均值7.4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优于全国平均值5微克/立方米。
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2023年,完成《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立法,推进松花江流域系统治理,重点推进哈尔滨市何家沟黑臭水体治理和“两肇”污染防治,强化黑龙江省下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效管控畜禽散养粪污,实施工业园区污水达标排放。黑龙江省地表水Ⅰ-Ⅲ 类水同比上升0.6个百分点,劣Ⅴ类水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
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组织排查涉镉等重金属企业70家、矿产企业33家,完成省内101个重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3年,国家网土壤环境例行监测结果表明,黑龙江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自然生态状况总体稳定
高效开展“绿盾2023”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推动247个“四类重点”问题整改,完成率达到98.38%。协力推进小兴安岭—三江平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松花江流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取得阶段性进展。(记者庞淼)
转自: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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