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表决通过的《黑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为依法保护黑龙江省民营经济组织合法权益,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针对企业扩大发展的需求,《条例》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依法采取产业用地长期租赁、弹性年期、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为民营经济组织安排发展用地,并合理确定土地使用年限。
牡丹江宁安市的友粮农业有限公司就是上述政策的受益者。公司生产的鲜食玉米很受市场欢迎,但由于产能有限、供不应求,企业亟需新建生产线。
“面对企业遇到的难题,我们积极沟通协调,去年将企业从偏远的镜泊镇,成功迁移到交通便利的关东大厨房食品业园区内。”宁安市发改局副局长叶光耀说。友粮农业有限公司负责人李兴告诉记者:“有了更宽敞的加工车间和库房,我们又购置新生产线,企业规模扩大,销售额不断提升。”
贷款难、融资成本高是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顽疾。《条例》提出要加大对民营企业的融资增信支持力度。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通过“火炬创新积分贷”服务,为科技企业提供便捷、灵活的融资方式。齐齐哈尔市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日前在农行齐齐哈尔分行顺利获得2亿元专项贷款,填补了公司原材料集采资金缺口,解了企业燃眉之急。
鸡西市近日举办“政企沙龙”活动,围绕冰雪旅游产业如何“精彩破圈”、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主题,了解企业发展需求和面临的困难;佳木斯市聚焦惠企政策、纾难解困、服务质效发力攻坚,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佳木斯同江市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实行重大项目全程跟踪服务,畅通企业登记业务系统线上服务渠道。
针对民营经济组织强化法律服务和保障的呼声,黑龙江省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优化营商环境,通过立法将民营经济法治服务措施予以固化。“坚决维护全省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黑龙江省人大代表、哈尔滨医科大学教授杨艳杰说。
黑龙江省委书记许勤表示,企业是稳增长、增就业、扩财源、惠民生的重要主体,服务企业就是服务振兴发展大局。要持续优化包联企业机制,完善服务企业“快速通道”,畅通解决问题“绿色通道”,在助力企业做大做强中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扩量提质。(记者吴浩)
转自: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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