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三长制”一体推进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4-01-21





  随着新年的第一缕阳光洒在祖国东极抚远上,被冰雪覆盖的江河、森林、田地感受着阳光,细数春日的到来,只待冰雪消融伸展埋藏一冬的身姿。自2017年起,有一群人一年四季都会出现在江水边、林子里、田地旁守护着它们。这些人被称作河湖长、林长和田长。


  近年来,黑龙江省着力推动河湖长制、林长制、田长制走深走实,龙江的每一条河流、每一片林子、每一块土地实现了专人管护。如今,一幅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的美丽生态图景正在龙江大地呈现。


  守护好龙江的绿水青山


  王淑坤,是松花江佳木斯向阳区万力社区段的河长。不论寒冬,还是夏日,她都会按时出现在江边,开展巡护工作。捡拾垃圾、维护环境、制止破坏,这些看似枯燥的工作,让王淑坤深刻体会到河长的意义:“松花江是我们的母亲河,守护好江水不被污染破坏,就是给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宝贵的生态财富。”


  王正堂,是鸡西绿海林业有限公司穆棱林场的林长。“我们林场共有8.7万亩林地,红松、落叶松、樟子松、云杉、桦树、水曲柳……”介绍起林子里树木,他如数家珍。“3月份抓防火,4月份植树造林,6月份清林抚育……”一年来,他带领林场职工们如照顾孩子一般,呵护林木茁壮成长。


  吴艳秋,是哈尔滨市乐业镇苇子村的村级田长,虽然现在是冬闲期,她依然会每天顶着寒风去田间地头走一走,认真查看村里耕地的情况。“开春就要种地了,现在把耕地保护好,就能保证新的一年大家伙种出丰收粮!”


  王淑坤、王正堂、吴艳秋,是黑龙江省成千上万名河湖长、林长、田长的一个个缩影。他们是宝贵生态资源的守护者,也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的第一践行者。2023年,黑龙江省充分发挥河湖长制、林长制、田长制制度优势,在各级河湖长、林长和田长的共同努力下,生态资源得到了加强保护,生态环境得到了持续改善——


  国控断面优良水体达到82%,松花江干流水质稳定保持优等级;林地面积达到2162万公顷,位居全国第四,森林蓄积量达到21.58亿立方米,位居全国第二,拥有12处国际重要湿地,数量位居全国之首;黑土耕地面积达到1.56亿亩,全年粮食总产量达到1557.64亿斤,实现“二十连丰”。


  协同联动创新建立保护制度


  在佳木斯建三江管委会下辖的12个农场里,河湖长、林长和田长有了新的身份转变——“三长”。佳木斯建三江管委会通过协同联动机制,整合现有人力资源,创新成立了“三长制”,并且结合“三长”工作职能制定印发《建三江管委会“三长制”履职手册》。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大兴农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学军介绍,“作为‘三长’,我们定期开展巡林巡河巡田的‘一巡三查’工作,主要巡视检查毁林毁草毁湿、河湖‘清四乱’、黑土地保护情况,及时解决各类生态环境问题。”


  双鸭山市饶河县也围绕着河湖长制、林长制和田长制,整合农、林、水、湿地等部门工作职责,探索建立了“多长合一”的生态总长制度。


  饶河县生态总长制办公室负责人魏屹表示:“生态总长制度一改往日多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落实各级生态总长121名,整合组建400多名的生态总长网格员队伍,有效构建起了河湖林田的大网格管护体系。”


  据了解,“三长制”、生态总长制度都是依托黑龙江省此前印发的《“林长制”“河湖长制”“田长制”联动机制工作方案》,创新建立的生态保护制度。


  《工作方案》提出,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针对河湖治理、林草资源和黑土地保护等问题,探讨解决途径,形成共识,适时开展联合督查及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推动河湖治理、水质改善,林草资源保护发展,黑土地保护、耕地保护红线等重点任务。


  省林长制办公室负责人介绍,省林长制办公室、省河湖长制办公室、省田长制办公室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加强部门联合,完善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机制,及时发现、制止、报告损害生态环境行为,加快黑龙江省生态治理体系建设,为绿色龙江建设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从“让群众满意”到“让群众幸福”


  冬日的呼兰河畔,铁力市水文化主题公园建设施工如火如荼。据了解,水文化主题公园是铁力市建设幸福河湖实施的可持续发展项目主要工程之一。


  铁力市水务局河长办主任郭建峰介绍,在建设过程中,将通过清理雨水水渠淤泥、栽种水生植物恢复沿河生态廊道,进一步改善呼兰河水生态环境,提升沿岸居民生活环境质量。


  “幸福河湖的目标,是要建设让居民们具有高度安全感、获得感与满意度的河流湖泊。”郭建峰说。为此,铁力市以强化河湖长制为抓手,重点实施呼兰河可持续发展、桃山灌区续建配套、水利数字孪生等项目,统筹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水经济等领域系统建设幸福河湖。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从“让群众满意”到“让群众幸福”河湖管护目标的改变,源于黑龙江省在2023年发布的第7号省总河湖长令《黑龙江省幸福河湖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5年)》。


  《行动方案》中提出,要立足黑龙江省河湖自然禀赋和生态优势,聚焦打造宜居河湖环境、共建滨水发展带等方面,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幸福河湖。截至目前,黑龙江省推动28个幸福河湖建设试点先行先试,完成490条年度河湖健康评价,加快实现打造彰显龙江地域特色的幸福河湖。


  生态保护,久久为功。回首过去一年的生态文明建设之路,是全力推动实现“守护好森林、江河、湖泊、湿地、冰雪等原生态风貌”的崭新进程,也反映出全省各级河湖长、林长和田长共同建设美丽龙江取得显著成效。(记者 吴玉玺)


  转自: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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