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黑龙江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关于依法联动服务保障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出织密高效执法网络、共建共享优质资源、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协同推进生态修复等15条措施,保护珍稀黑土地资源。发布会还发布了10起黑龙江省环境资源保护典型案例。
据悉,黑龙江省有典型黑土地1.56亿亩,占东北典型黑土地总面积56.1%。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黑龙江高院充分发挥能动司法职能,去年以来牵头开展了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调研,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等9家单位研究制定了《意见》,确定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邀请黑土地保护利用专家组成员参加,分析研判法律保护工作痛点、难点、堵点解决方案,提升保护水平。
《意见》要求,黑龙江省正加速建设黑土地地理信息监管平台,各相关单位要及时更新发布行政执法、司法办案等信息,以数据+法治推动保护工作取得实效。共享“外脑”和基地,将省级黑土地保护利用专家组成员纳入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库,将农业农村部门的实验农田建成司法实践基地。建立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常态化黑土地保护工作机制,以违法行为查处、刑事案件侦查、检察监督和审判执行为轴线,通过定期研讨、结果通报、旁听庭审等方式,统一执法标准。协同推动《黑龙江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探索“禁止令”“督促令”“技改抵扣”、公益信托等替代性措施,解决生态修复执行难题。各级法院设立黑土地保护公益诉讼绿色通道,加强对寒地黑土系列农产品、“黑土优品”农业品牌标识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宣传力度,保护黑土地,守好“饭碗田”。
据了解,黑龙江法院积极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一法一例”实施以来,全省法院依法审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13349件,综合运用“禁止令”、惩罚性赔偿等制度,推进多元化生态修复;审结黑土地保护公益诉讼案件40件,判令植造生态修复林800余亩,恢复受损土地754.32亩;建立黑土地保护专业审判咨询专家库和人民陪审员库,选聘10名黑土地保护利用审判咨询专家,选聘的85名涉农、涉土专业人民陪审员参加了53件涉农案件审理。
转自:东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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