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下达2023年大豆根瘤菌示范推广项目补助资金4200万元,支持69个大豆计划种植面积10万亩以上的县(市、区)开展大豆接种根瘤菌工作,落实推广面积700万亩,每亩补助标准不高于6元(其中,购置大豆根瘤菌剂每亩补助不高于5元,拌种农事操作每亩补助不高于1元)。
大豆根瘤菌示范推广项目补助对象为在合法耕地上种植大豆,能够规范使用大豆根瘤菌剂并签订协议书的农户、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实际大豆生产种植者、生产经营主体。省财政厅将配合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督促各项目县(市、区)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可采取“推荐式竞争性磋商”等方式,最大限度缩短采购时间,确保不误农时作业和项目实施。
据了解,示范应用大豆根瘤菌是大豆“扩面积、提单产”双轮驱动的重要措施。2022年,大豆根瘤菌实施效果明显。据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调查,示范区种植大豆较常规施肥平均每亩增产12.7公斤,接种大豆根瘤菌平均每亩减少氮肥施用量0.41公斤,有效促进农民增收,按每公斤大豆5.3元计算,每亩可实现增收67元左右。
转自: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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