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推动数字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5方面19项重点任务,促进天津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塑造对外贸易发展的新动能、新优势。
数字贸易是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数字服务为核心、数据订购与交付为主要特征的贸易。根据《实施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标:力争到2029年,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规模占天津全市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提高到45%以上,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及其占货物贸易总额比重进一步提升,数字贸易基础设施布局进一步完善,数字领域对外开放水平进一步提高,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对接全面加强。
根据《实施方案》,天津将夯实数字贸易发展基础,完善信息、算力等数字基础设施,建强国家先进计算产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平台,加快建设天津(滨海新区)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打造人工智能垂类大模型应用生态,推动制造业服务化转型和农业数字化发展。
在促进数字贸易细分领域发展方面,开发"数字+"服务贸易应用场景,促进数字金融、在线教育、远程医疗、数字化交付的专业服务等数字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服务外包加快数字化转型;引育"来数加工""数据知识工厂"等数字服务新业态项目,探索"数字保税"新模式。此外,拓展数字技术贸易,发展数字订购贸易,提升国际贸易数字化水平。
在壮大数字贸易主体和载体方面,发挥天开高教科创园等载体孵化作用,培育一批数字贸易优质企业和潜力企业;鼓励电商平台、经营者、配套服务商等各类主体做大做强,选育一批有创新能力和影响力的数字服务企业和出海领军企业。同时,引聚行业优质企业,建强数字贸易载体平台,创建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示范区和数字贸易示范区,依托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打造国际数字服务港,依托中新天津生态城开辟数字文化出海渠道,依托天津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探索远程诊疗、智能诊疗等"中医药+数字"服务消费新模式。
围绕提升数字贸易开放治理水平,天津将放宽数字领域市场准入,推动电信、互联网、文化等领域有序扩大开放,争取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利用好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中新双边合作机制会议平台等优势平台,提升开放水平。同时,深化数字贸易国际合作,优化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在保障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安全前提下,建立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完善数字贸易治理体系。(津文)
转自:中国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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