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建设国内领先数据产业创新发展高地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时间:2024-11-12





  为加速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江苏近日印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培育壮大数据产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根据《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江苏将以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主线,培育经营主体,壮大产业规模,繁荣产业生态,建设国内领先的数据产业创新发展高地。到2027年,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完成数据产业全链条布局,产业年均增速超过20%;引育1000家数据企业,形成1000个高质量数据集,打造2000个典型数据产品,建立50个数据产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数据产业生态更加完备。


  夯实数据资源供给能力,促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意见》提出将夯实数据资源供给能力,针对公共数据、企业数据、行业数据等提出要求。


  在加强公共数据高水平供给方面,江苏将开展全省公共数据攻坚三年行动,推进公共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坚持“一数一源”,加强源头治理,健全公共数据标准规范。优化省市公共数据平台,实现省市平台统一纳管、数据目录统一编制、资源分层分级管理。发布高价值数据清单,推进公共数据综合治理和整合共享。聚焦基层亟须,推动数据回流。全面推行首席数据官制度。


  在构建企业数据资源体系方面,将开展企业数据资源调查,探索建立重点行业数据资源全口径监测机制。推动企业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贯标,鼓励企业设立首席数据官。支持大型企业设立数据管理部门,加强数据资源管理。引导龙头企业向中小微企业开放数据资源。


  在盘活重点行业数据资源方面,将推动重点行业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编目汇总。鼓励医疗、教育、交通、金融等数据富集行业建设共性数据资源库,探索建立语料数据供给激励机制,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语料库、数据集。支持龙头企业、平台企业牵头建立行业数据开放社区。推动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共同参与行业数据标准规范制定和应用推广。建立推进数据产品市场化的激励机制。


  《意见》还提出将促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包括全面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构建全省统一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制度体系,健全数据资源登记、授权、开发等运营机制。以省为主、省市共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建立全省一体化的数据资源和产品两张目录清单。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效能评估。支持省市运营主体发挥核心功能,推动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开发。争取国家公共数据开发利用试点,探索跨区域公共数据联合授权运营。


  分类推动企业数据开发利用,在农业、制造、交通、能源、文旅等重点领域,发挥龙头企业作用,带动上下游共建开发利用场景。推动国有企业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强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聚焦产业链供应链协同等场景,强化数据开放和开发运营,提升中小企业用数能力。支持数字低空、生物医药、智能网联、低碳经济等新兴产业数据开发利用。


  加快行业大模型落地应用,以公共数据为牵引、企业数据为基础,引导企业开发多模态数据集、大模型语料库。支持有条件地区发展数据标注产业。围绕装备制造、电力、钢铁、纺织等优势领域,鼓励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所、基础大模型厂商合作开发行业大模型,引导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提供基础算法库和轻量化开发工具。开展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行动。推动行业大模型应用场景供需双方加强合作。


  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培育多元化产业经营主体


  在数据要素市场和经营方面,《意见》提出要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建设,一是做强做大数据场内交易,建立全省统一的数据交易制度体系,设立省数据交易场所,省市共建一体化登记和交易平台。推动各地现有数据交易场所整合为区域专板。建立公共数据产品和国有企业数据产品目录管理制度。研究出台鼓励进场交易政策,引导社会数据进场交易。


  二是加强数据产品供需对接,依托省数据交易场所,构建供需服务机制,为交易双方提供数据产品开发、发布、承销、运营等服务。支持各地聚焦特色场景和重点领域,建立数据产品供需对接机制。推动省内外数据交易机构互认互通。


  三是构建价格形成和收益分配机制,探索符合数据要素特性的价格形成机制,鼓励成本定价、收益定价、协商定价、拍卖定价、评估定价等多元定价方式。探索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政府指导定价。开展全省数据要素场内交易价格监测。逐步健全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和再分配调节机制。


  《意见》还提出要培育多元化产业经营主体,一是培优育强数据资源企业,发展以数据为生产要素的数据资源企业,推动数据富集企业向数据资源企业转型发展。鼓励数据资源企业挖掘内外部数据,创造新业务增长点。支持数据资源企业深化产业链供应链数据整合应用,向外提供数据产品和服务。


  二是培育产业服务新业态,推动为数据采集、存储、传输、治理提供专业技术的数据技术企业加快发展。培育一批从事行业数据应用和价值挖掘的数据应用企业。支持面向流通交易的数据服务企业开展专业化服务,推动数据经纪、数据托管、审计跟踪等细分领域企业发展。加快数据安全技术、产品创新,培育一批新型数据安全企业。聚焦一体化算力、数据空间、低代码平台等,培育一批数据基础设施企业。


  三是发展综合型数据企业,支持数据企业集成多元数据业务和技术能力,向综合型、平台化方向发展。引导国有企业、龙头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加强数据整合和开发利用,面向行业提供综合化数据服务。鼓励互联网龙头、基础大模型企业、央国企数据公司或数据研究院等综合型数据企业落户江苏。


  四是提升第三方服务水平,鼓励公证机构创新业务,为数据产权认定、市场交易等提供合规公证服务。支持会计师事务所等提供数据资产识别、计量等数据资产化服务。推动法律服务、合规审计、评估认证等机构提供数据产品合规、隐私保护等方面服务。引导资产评估、质量评价等第三方机构开展资产估值、披露、处置等数据业务。


  繁荣数据产业发展生态,增强产业发展综合支撑


  《意见》提出将培育壮大名企名牌。培育一批具有生态引领力的数据龙头企业、骨干企业。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互联网平台企业等将数据业务剥离,设立专门数据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初创企业发挥特色优势,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制定数据企业认定和评价办法,建立数据企业库。


  统筹数据产业布局,推动数据产业集聚发展,打造以南京、无锡、苏州为核心的数据产业创新发展高地。


  推动数据赋能千行百业,以数据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为先导,发挥产业互联网平台、行业数据空间等数据汇聚和辐射效应,推动数据链与产业链深度耦合。


  深化开放协同发展,探索建立长三角数据产业区域联动发展机制,推进基础制度、流通交易、标准规范等互联互认,推动数据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提高数据金融服务水平,推动数据资产化服务进园区、进企业,探索数据资产入表新模式。建立健全数据资产管理制度,推动公共数据资产全流程管理,平等保护各类主体数据资产合法权益。


  此外,《意见》还提出将增强产业发展综合支撑,包括提升创新发展能级,加强人工智能、区块链、隐私计算、多模态数据存储和治理等数智技术的研究突破与融合创新,建设一批数据实验室、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推进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多元化算力资源,打造南京、苏州国家级核心算力枢纽集群。建立产业公共服务体系,支持数据产业公共服务载体建设,鼓励为数据企业提供开发工具、数据资源、算力调度等普惠便捷的公共服务。优化产业扶持政策,坚持“以数育企”,有序向市场释放高价值的公共数据,提升中小微企业对公共数据的可得性。强化数据安全治理监管,落实国家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加强对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数据的保护。加强人才培育,建立数据人才梯度培育机制,构建高端领军、中间技术研发和底座基础人才体系等。(记者 路轶晨)


  转自:中国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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